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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谈改革】锐意改革 砥砺前行——烟台高新公安因地制宜建立矛盾纠纷化解“警民速调”工作机制

2024/08/07 13:39 来源:社区文化网    阅读:492

开栏语

为牢固树立“高新区是改革主阵地”理念,进一步激发全区上下全面深化改革内生动力,烟台高新区开设《部门负责人谈改革》专栏,充分展现各部门单位深化改革攻坚的思路举措、取得成效,推动改革与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着力营造“抓改革促发展”的浓厚氛围。

锐意改革 砥砺前行

烟台高新公安因地制宜建立矛盾纠纷化解“警民速调”工作机制

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刘强

烟台高新区公安分局落实省、市、区关于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部署,在全市率先创新建立推行“警民速调”工作机制。机制运行以来,成功调解矛盾纠纷 533 起,成功率 81.5%,占总警情和纠纷警情的 28.9%、81.5%,到公安部、省厅、市局信访分别下降66.7%、57.1%、71.4%,涉警投诉下降64.3%,初步实现矛盾纠纷前置化解、信访举报同步压减、社会大局持续平稳的目标。

创新机制,探索多元化解新路径

在烟台高新区工委管委指导下,区公安分局先行探索,结合市“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1+N”工作体系六大重要内容,创新“警民速调”工作机制。为人民调解聚力量。率先探索启用公安辅警兼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法,并邀请退休民警开设驻所工作室,壮大了人民调解队伍,成功调处多起复杂疑难纠纷。为行政调解做加法。结合高新实际,进一步拓展“警民速调”内涵和外延,形成公安与法院联动机制,及时给予司法确认,并邀请退休法官设立驻所工作室,推动了诉源治理落地。邀请律师团队进驻派出所,轮流值班,提供有力法律指导,并通过“一站式”矛调中心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分流推送机制,推动完善了非诉讼纠纷调解体系。为辅警调解强保障。出台了《辅警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成为全市首个关于辅警人民调解员奖励保障的规范性文件,5月22日烟台高新区“以奖代补”奖励发放仪式标志着保障落地落实。

凝聚合力,构建“1+4+N”工作体系

打破边界壁垒,全区多部门、多领域、多资源融合联动,形成最大合力。“1”,就是:在区工委管委和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建立烟台高新区“警民诉调”工作领导小组,高站位谋划,高标准部署,高质量推进。“4”,就是:四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实现全流程无缝衔接。法制中心(政法、司法)依托“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做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为辅警人民调解员提供培训考核和组织保障;公安分局牵头抓总,统筹推进建章立制、组织实施、分析研判、日常管理等具体工作,推动工作机制落地落实;街道办事处以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载体,联合公安分局在各派出所、警务站设立警民速调工作室,为辅警人民调解员提供经费保障;人民法院负责做好“警民速调”与“诉调对接”的机制衔接,对需要进行司法确认的调解案件24小时内给予效力确认,并启用简易程序。“N”,就是: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资源力量的大融合。一方面,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接续承办“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分流、交办的专业领域事项,相应开展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另一方面,公安分局与律师事务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派出律师团队驻所参与调解,提供法律专业服务;邀请退休民警、法官,在派出所建立品牌工作室,做好传帮带,专攻“硬骨头”,实现了力量壮大和经验传承的双赢。

规范提升,打造常态长效新模式

建立警情研判制度。每日召开警情研判会议,逐条分析警情会商,对应启用“警民速调”机制而未启用的警情追加纳入,对警情定性有误或降格处理的立即整改,对三类案件等五类敏感纠纷列入不宜适用清单,并不断动态补充完善。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将警情研判会决定的事项以及关于警民速调工作的有关规定,纳入跟踪督办,督促责任单位迅速开展工作,并及时汇报督办进展,确保项项有落实、有结果、有回音。建立限期分流制度。对当天未能成功调解或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设定调解攻坚期,超过期限仍无法成功调解的,立即录入“一站式”矛调平台并分流推送主管部门,同时将调解期间发现的矛盾焦点、风险隐患等相关情况、资料等一并移交主管部门,确保前后衔接、接续不断。(通讯员:孙嘉伟

责任编辑:吕言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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