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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高新区市场监管中心关于在商业广告中规范使用中国地图的提醒告诫函

2024/09/19 10:48 来源:社区文化网    阅读:2525

社区文化网9月19日讯(刘美静) 地图是国家版图最主要、最直观的表现形式,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象征,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和严格的法定性。近期,烟台高新区市场监管中心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一些企业在自建网站的商业广告宣传中使用存在未标注台湾岛、钓鱼岛、赤尾屿及南海诸岛等问题的中国地图,严重损害了国家尊严,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维护国家尊严、主权和安全,是每一个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每一位企业管理者都应该意识到,地图有分量、地图有规范、地图有立场、地图有边界、地图有原则,地图的制作、使用和传播马虎不得,也乱来不得。不规范使用中国地图不仅损害国家尊严,也会导致企业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烟台高新区市场监管中心现对各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商业广告中使用中国地图的相关规定

商业广告中不规范使用中国地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四项:“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作出以下行政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二、商业广告中使用中国地图的建议

经营者在商业广告中要使用合法且有明确来源的地图。由自然资源部地图技术审查中心承办的网站“标准地图服务系统”(网址:http://bzdt.ch.mnr.gov.cn)提供了经过审核、具有审图号的标准地图,可供广告展示背景图使用和下载,但是仍需要标明审图号。如对地图内容编辑(包括放大、缩小和裁切)改动的,公开使用前需要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

地图的使用涉及国家领土完整和国家尊严,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应立即对开展商业广告宣传的自建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电商商品介绍页面、商品展厅等场所开展自查自纠,依法合规使用地图,防止违法违规情形发生。(通讯员:王维荣


责任编辑:吕言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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