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别放啦,无人机在天上看呢
2025/02/08 14:37 来源:社区文化网 阅读:1.1万
“在小区里面放,应该没人管”
“我点上就走,谁也抓不到我”
“这儿偏僻,没事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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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烟台市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持续进行中。为积极应对各类突发情况,烟台高新公安启动了警用无人机巡航模式,以科教基地警务站机场为圆心,多组无人机相互配合,东西南北全域覆盖,实现了反应快、定位准的烟花爆竹管控新要求。
“在小区里面放,应该没人管”
小年夜当晚,警务站无人机在高空巡航时发现,中海国际社区内有疑似烟花状火光。民警立即操控无人机降低高度进行低空侦查,待确认燃放烟花爆竹人员后,亮灯示警,同时对剩余烟花爆竹去向进行追踪,调度地面警力到场确认后,传唤相关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派出所接受处罚。
“我点上就走,谁也抓不到我”
1月22日晚,家住天越湾小区的的李某某与家住三兴御海城的何某,在酒足饭饱后,分别邀约朋友一起在海边燃放“升空类”烟花爆竹,并采取点燃就跑的方式,试图躲过巡逻民警,结果被当场查获。根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五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2人责令停止燃放,并分别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这儿偏僻,没事没事”
同是1月22日晚,在中海国际社区附近,薛某和贾某某分别在小区外偏僻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巡逻民警现场查获。根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五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该2人责令停止燃放,并分别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拘!”
1月23日上午,民警发现一男子驾车在高新区售卖烟花爆竹。经深入排查,确定系家住芝罘区的刘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民警立即上门核查,当场查获烟花爆竹128箱、鞭炮55盘、作案车辆1辆。
经审讯,刘某某在未获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24年10月起驾驶面包车到莱阳烟花爆竹销售点采购,然后运回芝罘区自家板房内存放、销售。期间,其妻子孙某某知情、默许并协助刘某某售卖烟花爆竹。截至案发,该2人先后8次到莱阳采购总价值6万余元的烟花爆竹,通过微信发广告、朋友介绍、送货上门等方式售卖,非法获利约1.2万元,剩余烟花爆竹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刘某某、孙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生命安全重于泰山,万不可因贪图钱财或固守民俗而置安全于不顾。对于春节来说,烟花爆竹不是必需品,家人团圆、平安健康才是新时代的新风尚。高新公安提醒大家:遵规守法,平安过年!(通讯员:刘璟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