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关于不再主动核发纸质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5/03/10 10:00 来源:社区文化网    阅读:12.3万

社区文化网3月10日讯(刘美静) 为深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进一步“减证便民”,提升广大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全面应用数字化电子营业执照改革的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4〕168号),自2025年3月1日起,山东省将不再主动向辖区内市场主体核发纸质营业执照。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营主体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后,即时生成电子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完成实名认证后即可下载本企业电子营业执照。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将自行打印的电子营业执照PDF图片或“企业码”置于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或通过电子显示屏等途径展示电子营业执照或“企业码”的,均视为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亮照义务。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后首次领取和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以及办理变更登记后重新领取和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应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以及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负责人领取和下载。合伙企业有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应当协商决定由一名执行事务合伙人领取和下载合伙企业电子营业执照。

相关人员领取电子营业执照后,可自行或授权其他证照管理人员保管、持有和使用。(通讯员:李鹏祥


责任编辑:吕言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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