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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烟台高新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2025/03/24 15:38 来源:社区文化网    阅读:1.4万

社区文化网3月24日讯(刘美静) 物业服务作为基层治理的关键环节,直接影响居民生活品质。为破解物业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收费与服务水平不匹配等难题,烟台高新区出台《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对基础服务、业主体验、能动履职进行三维动态评价,有机关联挂钩整改、监管、调级、收费、退出等五项措施,推动行业规范化、精细化发展。山东工商学院李升元副教授指出,该办法以“动态评价+多方共治”为核心,探索物业管理“三评五联闭环工作法”,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了制度保障。

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李升元指出,当前部分物业企业存在服务标准模糊、投诉处理滞后等问题,导致业主与物业矛盾频发。《办法》立足“质价相符”原则,旨在通过动态评价机制规范企业服务行为,提升业主满意度。其核心目标包括:明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强化企业责任;以业主满意度为标尺,推动服务与收费挂钩;整合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力量,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业主监督”的协同治理体系,实现物业服务的透明化与长效化。

评价体系的创新亮点

李升元介绍,《办法》采用“总分结合、量化考核”的评价框架,突出三大创新。一是评价内容多维覆盖,50%权重考核标准化执行情况(如人员配置、设施维护),20%依据群众投诉及曝光数据,20%来自业主满意度问卷(涵盖安保、清洁等10项服务),剩余10%由职能部门对安防、垃圾分类等专项监督评分。二是动态等级划分,服务质量从低到高分为一至六级,评价结果直接联动收费标准:得分≥90分的企业可减少监管频次,优先享受政策扶持;连续两次低于75分的小区,业主大会可重新选聘物业。三是引入智慧化与否决机制,鼓励企业建设人脸识别等智慧社区项目,但对消防不达标、电梯未检测等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强化安全底线。

结果应用与监管机制

李升元强调,评价结果将向社会公示,问题企业需限期整改并公开进展。高分企业纳入“白名单”减少检查频次,低分企业则被重点监管。服务等级动态调整机制赋予业主更大话语权: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可直接更换物业,未成立的小区由街道协调处理。收费标准方面,政府指导价项目随等级自动调整,市场调节价项目需重新协商合同,确保“优质优价”。

政策意义与未来方向

李升元认为,《办法》的出台标志着物业管理从粗放向精细转型。一方面,通过分级评价引导企业良性竞争,推动智慧物业等创新服务;另一方面,以数据共享破解“多头监管”难题,提升执法效率。未来需重点优化评价标准,结合实践反馈动态调整细则;搭建数字化平台实时公示信息,增强公众监督;同时加强中小物业服务企业培训,推广智能管理工具,并深化街道、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推动基层治理从“政府主导”转向“社会共治”。

正如李升元副教授所言:“唯有凝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政府三方合力,才能让物业服务真正成为居民幸福生活的坚实护航者。”这一政策不仅为烟台高新区基层治理提供了新路径,也为全国物业改革贡献了可复制的“高新样本”。



责任编辑:吕言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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